申报对象:全市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初定职称级别及条件:
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 ;初定“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级职称” ;
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初定“助 理级职称” ;
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
硕士学位获得者,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
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
需提供材料:
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申报程序及手续:
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文凭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
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
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