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到承兑汇票怎么办?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这问题,如今随着承兑汇票这一新兴金融结算工具的盛行,我们一些个人自由职业人或劳动者也会遇到你的服务客户或者服务对象不愿意出现金给你,而采用承兑汇票给你结算账款或酬劳,还有银行借款给付的是银行承兑汇票,遇到这些情况我们怎么办?是接收还是不接受,如果接收了怎么来处理呢?
首先从国家政策层面解读:根据中国人们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章第七十四条: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规定中强调 “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我们之间的交易也符合该规定,但是这里说明必须是“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显然个人没有包括在内,这也就说明个人是不能收银行承兑汇票的,实际上有关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属于对公业务。
再来分析如果银行将承兑汇票作为借款交付给个人,这样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否有效呢?一种观点认为,出借银行承兑汇票是出借款项的形式之一,只要是为了合法的目的借款并确定了交付的事实,该民间借贷关系即成立并生效,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偿还借款,并按照约定或依法支付相应的利息。另一种观点认为,该民间借贷关系无效。因为,银行承兑汇票不能由个人持有,将银行承兑汇票交付个人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金融法规,应视为无效。但如果银行承兑汇票无法返还,本着保护合法利益的原则,个人应当赔偿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