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指导师是为求职者就业、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合理用人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的人员。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职业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申报各等级职业资格鉴定的职业指导人员,必须符合《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标准》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准备从事职业指导工作并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申报职业指导员。申报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专门从事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的人员;
2.本部门的业务技术骨干,并具有相应的业绩和成果;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并达到申报的工作年限要求;
4.报名时,应提供所在单位推荐信、业务工作业绩和从事本职工作的简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