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四分公司

主营:北京消防设计,北京施工图设计签章,北京一级注册师印章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Notice: Undefined variable: by_mids in /home/web/8.net.cn/template/F6/left.php on line 11

Warning: implode(): Invalid arguments passed in /home/web/8.net.cn/template/F6/left.php on line 11
联系方式
  • 公司: 国安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四分公司
  •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B-2305 (地铁14号线望京南C口出700米)
  • 联系: 张经理
  • 手机: 18301515388
  • 一键开店

北京消防设计盖章,关爱消防,预防为主

2020-03-19 05:09:01  1040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2019消防新规已经出台,消防设计规范越来越严格,消防设计也不例外,我们都知道消防设计是很重要的,消防设计在所有消防流程里面是在步, 同样对于消防施工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好的设计能合理的规避许多不必要的消防施工隐患。而你知道在消防设计中关于消防施工的设计有哪些要求吗?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4.1 隧道入口外100m~150m处,应设置隧道内发生火灾时能提示车辆禁入隧道的警报信号装置。 12.4.2 一、二类隧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火灾自动探测装置;

2 隧道出入口和隧道内每隔100m~150m处,应设置报警电话和报警按钮;

3 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或应每隔100m~150m处设置发光警报装置。

12.4.3 隧道用电缆通道和主要设备用房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4.4 对于可能产生屏蔽的隧道,应设置无线通信等保证灭火时通信联络畅通的设施。

12.4.5 封闭段长度超过1000m的隧道宜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8.1.7条和第8.1.8条的规定。 隧道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规定。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