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电视监控系统主要由前端设备和后端设备这两大部分组成,前端设备通常由摄像机、手动或电动镜头、云台、防护罩、监听器、报警探测器和多功能解码器等部件组成,它们各司其职,并通过有线、无线或光纤传输媒介与中心控制系统的各种设备建立相应的联系(传输视/音频信号及控制、报警信号)。在实际的电视监控系统中,这些前端设备不一定同时使用,但实现监控现场图像采集的摄像机和镜头是必不可少的。后端设备可进一步分为中心控制设备和分控制设备。
显示部分
显示部分一般由几台或多台监视器(或带视频输入的普通电视机)组成。它的功能是将传送过来的图像一一显示出来。在电视监视系统中,特别是在由多台摄像机组成的电视监控系统中,一般都不是一台监视器对应一台摄像机进行显示,而是几台摄像机的图像信号用一台监视器轮流切换显示,到目前流行BSV液晶拼接跨屏显示,画中画显示。这样做一是可以节省设备,减少空间的占用;二是没有必要一一对应显示。因为被监视场所的情况不可能同时发生意外情况,所以平时只要隔一定的时间(比如几秒、十几秒或几十秒)显示一下即可。当某个被监视的场所发生情况时,可以通过切换器将这一路信号切换到某一台监视器上一直显示,并通过控制台对其遥控跟踪记录。所以,在一般的系统中通常都采用四比一、八比一、甚至十六比一的摄像机对监视器的比例数设置监视器的数量。至今,常用的摄像机对监视器的比例数为四比一,即四台摄像机对应一台监视轮流显示,当摄像机的台数很多时,再采用八比一或十六比一的设置方案。另外,由于 “画面分割器”的应用,在有些摄像机台数很多的系统中,用画面分割器把几台摄像机送来的图像信号同时显示在一台监视器上,也就是在一台较大屏幕的监视器上,把屏幕分成几个面积相等的小画面,每个画面显示一个摄像机送来的画面。这样可以大大节省监视器,并且操作人员观看起来也比较方便。但是,这种方案不宜在一台监视器上同时显示太多的分割画面,否则会使某些细节难以看清楚,影响监控的效果。个人认为,四分割或九分割较为合适。
放大器
当视频传输距离比较远时,采用线径较粗的视频线,同时可以在线路内增加视频放大器增强信号强度达到远距离传输目的。视频放大器可以增强视频的亮度、色度和同步信号,但线路内干扰信号也会被放大,另外,回路中不能串接太多视频放大器,否则会出现饱和现象,导致图像失真。
分配器
一路视频信号是只能对应一台监视器或录像机,若想一台摄像机的图像送给多个管理者,就需要选择视频分配器。视频分配器即可以阻抗匹配,还可以视频增益,使视频信号可以同时送给多个输出设备而不受影响。
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可以为快速侦破交通肇事案赢得宝贵时间。交通肇事逃逸案是逃逸者在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责任而产生的临时心理决定,这种决定是建立在侥幸心理基础上的,如果交警部门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在短时间内找到破案线索,逃逸者的侥幸心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的得到巩固,智能监控系统提供的证据直接打击逃逸者的侥幸心理,为快速侦破交通肇事案赢得宝贵时间。
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是全天候的值勤“警察”,对肇事逃逸者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大部分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发生在夜间或凌晨路面警力相对薄弱或无警力监控的时段,该时段路面警力状况直接增强了存心逃避法律责任肇事逃逸者的侥幸心态,而路面视频监控系统是全天候的值勤“警察”,使肇事逃逸者无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