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电视监控系统主要由前端设备和后端设备这两大部分组成,前端设备通常由摄像机、手动或电动镜头、云台、防护罩、监听器、报警探测器和多功能解码器等部件组成,它们各司其职,并通过有线、无线或光纤传输媒介与中心控制系统的各种设备建立相应的联系(传输视/音频信号及控制、报警信号)。在实际的电视监控系统中,这些前端设备不一定同时使用,但实现监控现场图像采集的摄像机和镜头是必不可少的。后端设备可进一步分为中心控制设备和分控制设备。
中小型电视监控系统
通常的电视监控系统规模都不大,功能也相对简单,但其适用的范围非常广。所监视的对象也不仅于想到的人、商品、货物或车辆,有些应用系统还涉及到对诸如天然气罐、高油墨瓜炉的监视,另有些应用系统则需要对工厂的烟囱及排污管道进行监视。电视监控系统可以自成体系,也可以与防盗报警系统或出入口控制系统组合,构成综合保安监控系统。一般来说,典型中小型电视监控系统的摄像监视点数不超过32点
放大器
当视频传输距离比较远时,采用线径较粗的视频线,同时可以在线路内增加视频放大器增强信号强度达到远距离传输目的。视频放大器可以增强视频的亮度、色度和同步信号,但线路内干扰信号也会被放大,另外,回路中不能串接太多视频放大器,否则会出现饱和现象,导致图像失真。
分配器
一路视频信号是只能对应一台监视器或录像机,若想一台摄像机的图像送给多个管理者,就需要选择视频分配器。视频分配器即可以阻抗匹配,还可以视频增益,使视频信号可以同时送给多个输出设备而不受影响。
传输部分
传输部分就是系统图象信号、声音信号、控制信号等的通道。电视监控系统多半采用视频基带传输方式。如果在摄像机距离控制中心较远的情况下,也有采用射频传输方式或光纤传输方式。一般酒店要求传输的距离都比较近,可采用基带传输方式,也就是75欧姆的视频同轴电缆。对图象信号的传输重点要求在图象信号经过传输系统后,不产生明显的噪声、失真(色度信号与亮度信号均不产生明显的失真),保证原始图象信号(从摄像机输出的图象信号)的清晰度和灰度等级没有明显下降等。
3.控制部分
控制部分是整个系统的“心脏”和“大脑”,是实现整个系统功能的指挥中心。控制部分主要由总控制台(有些系统还有副控制台)组成。总控制台中主要的功能有:视频信号放大与分配、图象信号的校正与补偿、图象信号的切换、图象信号的记录等;对摄像机、电动变焦镜头、云台等进行遥控,以完成对被监视场所、详细的监视或跟踪监视;对系统防区进行布防、撤防等功能。当前端防区有非法入侵时,报警信号传送到总控制台,可以显示报警防区、联动警号、闪灯、前端灯光、录像机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