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组负责攻击组伤亡的替补、接手监控攻击组所逮捕的疑犯等等。
狙击组由枪法如神而且经验丰富的队员担任,负责监视现场环境。并随时与攻击组指挥官及任务指挥官保持联系,以便由需要时立即作出火力支援及现场监控,并视情况运用手中的武器限制疑犯的活动空间。通常执行一个任务都会有两组以上的狙击组占领制高点(即现场较高的建筑物或其他有利地点,方便监察现场环境),负责担任现场狙击的任务。每个狙击组大多由两人组成,一名是射手,负责狙击;一名为副射手,负责掩护、警戒、射程及疑犯位置等情报的提供、射手的伤亡替补等等。
破坏组负责扫除妨碍行动路线的障碍物,如墙、上锁的门、铁闸铁网等等。除个人装备及枪械外,另外并配备撞门锤、破门枪、电锯、炸药等破坏工具。
另一组装备精良的狙击组、封锁组、破坏组、支援组及攻击组负责在疑犯可能逃脱的地点戒备并防止疑犯逃脱,并与外围警员所组成的第二道封锁线互相配合务求把疑犯一网成擒。特警队员所配备的装备及枪械由于任务的特性不同,故配备也与一般军警人员有所不同。
公安防暴警察。是指专门压制暴动、维持公共活动秩序和强制解散示威人潮的警察部队。
主要职能:
1.为公安机关提供武力。
2.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抓捕火力强大的犯罪分子。
3.处置暴乱、骚乱事件,以及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保卫任务和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
4.负责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
5.担负重大活动的保卫任务。
6.其他应当由公安特警队担负的任务。
突击队:
1. 为公安机关提供其他警种不具备的自动火力。
2. 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
3. 参与处置暴乱骚乱事件。
4. 参与重大活动的保卫任务。
5. 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
6. 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7. 其他应该由公安特警队承担的特殊任务。
市县级巡特警大队的任务:
1.巡逻,防范,控制。
2.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3.党委政府部署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