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是指将汽车的资产使用权从拥有权中分开,出租人具有资产所有权,承租人拥有资产使用权,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以交换使用权利的一种交易形式。
数据统计,国内汽车租赁市场兴起于1990年北京亚运会,随后在北京、上海、广州及深圳等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城市率先发展,直至2000年左右,汽车租赁市场开始在其他城市发展。国内汽车租赁市场快速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近五年内。2005年前,汽车租赁市场远不及今日的火爆程度,租赁公司也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中国汽车租赁业于1989年起源于北京,进入2001年前后,掀起了第三轮的汽车租赁企业发展高峰。从此,国内汽车租赁行业有了大跨步的发展,从原来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型城市的汽车租赁业务,发展到了中小城市、乃至县镇。截至2006年底,中国13个中心城市,共有汽车租赁公司787家,租赁汽车44864辆,租赁站点446个,从业人员14682人,营业额20亿元。
中国汽车租赁行业,无论是从中国宏观经济的走向趋势还是微观的社会基础来看,都有着无比光明的发展前途。到2010年左右,随着中国信用体系的建立,市场经济的有待进一步完善,中国汽车租赁业将会有更大更快的发展。预计到2015年,中国汽车租赁市场的租赁车辆需求将达到30万至50万辆,营业收入将达到200亿元。
汽车租赁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
承租人在车辆辆正常维修、保养、年审和保险由汽车租赁公司负责。因承租人延误车辆的保养或年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全部责任。
在租赁期内,承租人要按《车辆使用手册》操作及保养。在出车前,必须作常规检查,如机油、刹车油、冷凝水、轮胎气压和灯光等,若发现问题,须速送租车公司指定的维修点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有义务妥善保管好,使用好所租用的汽车及其有关的证件,保持车身清洁直到归还租赁公司为止。如有遗失应即时通知租赁公司及有关部门。
租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