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二、请各区县通知企业在网上提交的同时,将纸质材料分别报给区县企业缴纳所得税所在的税务局、财政局相关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并与其协调好相关事宜,以免延误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