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同类比较就是发现比较对象的差异性, 也就是说将同类异化的过程, 如果这种异化超出原有的范围, 就形成了 异类。 反之异类比较实际上是同化的过程, 即寻找共同点, 如果这种过程进入某个范围, 自 然异类就会被转化成同类。 因此, 比较是同化与异化共存的过程, 如果主观在比较之前, 先判定是同类比较, 自 然比较更多的是异化的过程, 如果主观在比较之前, 先判定是异类比较, 自 然比较更多的是同化的过程。 前者比较的结果是发现差异性, 后者则寻找共同性。
产品设计的过程更多的情况是将同类异化的过程, 即主观能动地将主体与同类之间产生相应的差异性, 同时这种差异性必须在产品与消费需求对应关系的价值判定中处于优势地位, 方可获得被选择的权利。 因为比较的终目 的是做出选择, 选择的结果就意味着优胜劣汰的竞争。 但产品设计的过程同时还存在将异类同化的过程, 即主观能动地将主体与异类之间产生相应的一致性, 同时这种一致性同样必须在产品与消费需求对应关系的价值判定中处于优势地位, 方可获得被选择的权利。 无论同类异化还是异类同化, 我们的目 的均是如何获得相对恰当且有比较优势差异的对应关系。
如果我看到一款产品采用了市场上没有通行的交互模式,那么我基本上可以判断,要么属于艺术类的展示产品设计,比如:很多国外的展示设计案例。要么就是外行人的作品,比如:很多缺乏产品经理且初次创业团队的研发。
前一种拒绝属于对设计艺术的探求,以设计展示为目的。后一种拒绝则是对市场的藐视,处于一种对自我创造力的浪漫主义幻想。(事实上很多公司团队的项目只是他们心中的幻想,既没有市场调研,也没有数据支持)。
在产品设计中,艺术不是主导,这个问题我也谈过很多。上篇文章专门讲市场通行框架的问题,以及为什么一定要使用通行框架。设计师需要比任何人都具备理智的认知,因为一个设计师所设计的产品,所面对的是无数的用户群体,如果他是情绪化且不成熟的,那么产品会无法说服那么多人同时使用并且获得人们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