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与公害事件的产生使人们从治理污染的过程中逐步认识到,要有效的保护环境,人类社会必须对自身的经济发展行为加强管理。因此世界各国纷纷制定各类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并试图通过诸如许可证等手段强制企业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来改善环境。
正是在这种环境管理国际大趋势下,考虑到各国、各地区、各组织采用的环境管理手段工具及相应的标准要求不一致,可能会为一些国家制造新的“保护主义”和技术壁垒提供条件,从而对国际贸易产生影响,国家标准化组织(ISO)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机会,并为响应联合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号召,于1993年6月成立了ISO/TC207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正式开展环境管理标准的制定工作,期望通过环境管理工具的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自愿环境管理活动,促进组织环境绩效的改进,支持全球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
ISO14000 申请方应在预定的认证审核日期的一个月前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简介;
2、认证申请书;
3、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监测报告及《申请认证组织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 地理位置示意图;
6、 区域平面示意图;
7、 主要工艺流程及污染物产出示意图;
8、 "环评"批复,"三同时"验收报告(表);
9、 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应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法律、法规清单以及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
10、 环境管理体系概述,包括:体系覆盖范围、体系运行时间、运行成效、内审及管理评审时间等(打印件)。
开展ISO14000工作应从“利国、利民、兴业”的角度出发,才能达到终的目的和取得的效果。对于ISO14000标准在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扩大出口,改善环境状况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各方面基本上已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