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标志 (1)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前方危险地点的标志。 (2)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某种交通行为的标志。 (3)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4)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5)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 (6)道路施工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 (7)限速标志:警告车辆减速行驶的标志。
公路交通标志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以内,路侧柱式交通标志的安装高度应考虑其板面规格、所在位置的线形特点和地形特征、是否有行人通行等因素,悬臂、门架式等悬空标志净空高度应较公路净空预留20一50cm的余量。
交通标志沿公路纵、横向设置的位置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的规定。位于高速、一级公路路侧净区内的交通标志应根据标志结构规格采用解体消能结构或设置护栏加以防护,位于其他公路路侧净区内的交通标志宜进行必要的诱导。
旅游区标志:共有17类。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颜色为棕色底、白色字符图案;形状为长方形和正方形。旅游区标志又可分为指引标志和旅游符号两大类,设置在需要指示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