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1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4531万至4700万辆,今后每年报废的汽车都将在200万辆以上,按照这个趋势测算,到2010年若我国报废汽车的30%用于再制造,则年均销售额可创360亿元,回收附加值490亿元,解决就业18万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30万吨。据了解,近几年全球每年至少有2600万辆汽车报废。2000年我国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就有210万辆。汽车是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的产品,如果能对汽车的大部分零件实现再制造,将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汽车再制造零部件主要包括内燃式发动机、传动装置、离合器、转向器、启动机、化油器、闸瓦、水泵、空调压缩机、刮水器马达、油泵、刹车动作筒、动力控制泵和缓冲器等。
汽车上的钢铁、有色材料零部件90%以上可以回收、利用,玻璃、塑料等的回收利用率也可达50%以上。经处理后的这些零部件也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例如回收的旧塑料保险杠,经碾碎后可重新塑造,其生产成本比采用原始塑料制造低15%,至于汽车上的一些贵重元件材料,回收利用的价值更高。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一半。达到报废年限或者累计行使里程的农用运输车,依据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有关标准检验合格的,可以适当延长使用年限,但长不得超过3年。对于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还可根据实际使用和检验情况,再延长使用年限。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非营运的小型汽车在使用的前六年需要两年检测一次,第七年到第十五年要求一年一次。与私家车6年检车一次,是否冲突。十五年之后需要半年检测一次。也就是说 一辆全新的小车在连续三次(六年时间)未进行或者未通过年检。而购买了超过十五年的旧车, 连续三个检测周期(一年半时间)未获得合格标志就将强制报废。 如果车主驾驶者未年检的车辆上路 。将会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扣三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