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分为: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中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1]
交通信号灯
1、交通信号灯的起源:
红绿灯(交通信号灯)是以规定时间交互更迭的光色讯号,设置于交岔路口或其它特殊地点,用以将道路通行权指定给车辆驾驶人与行人,管制其行止及转向的交通管制设施。以红、黄、绿三色灯号或辅以音响,指示车辆及行人停止、注意与行进。
交通信号灯的含义: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
(1)绿灯亮。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的车辆、行人通行;遇有方向指示信号灯时,应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规定行驶。
(2)黄灯亮。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禁止车辆通行。
交通标线
在道路的路面用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向交通参与者传递引导、限制、警告等交通信息的标识。其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
按功能分类
(1)指示标线。指示车行道、行车方向、路面边缘、人行道等设施的标线。
(2)禁止标线。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规定,车辆驾驶员及行人需严格遵守的标线。
(3)警告标线。促使车辆驾驶员及行人了解道路特殊情况,提高警觉,准备防范或采取应变措施的标线。
(5)双白虚线。画于路口时,作为减速让行线;画于路段中时,作为行车方向随时间改变之可变车道线。
(6)双黄实线。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7)黄色虚实线。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黄色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黄色虚线一侧在保证的情况下准许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
(8)双白实线。画于路口时,作为停车让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