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光标牌主要用于制作的各种反光标志标牌、车辆号牌、设施等,在白天以其鲜艳的色彩起到明显的警示作用,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情况下,其明亮的反光效果可以有效地增强人的识别能力,看清目标,引起警觉,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成为道路交通不可缺少的卫士,有着明显的的社会效益。
道路交通标志是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交通标志应结合道路及交通情况设置。通过交通标志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和引导,使道路使用者顺利快捷的抵达目的地,促进交通畅通和行车。 [1] 道路交通标志的主要作用有: 1、提供道路信息,起到道路语言作用。 2、指挥控制交通,保障交通。 3、指路导向,提高行车效率。 4、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执法依据。
主标志 (1)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前方危险地点的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牌 道路交通标志牌 (2)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某种交通行为的标志。 (3)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4)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5)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 (6)道路施工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 (7)限速标志:警告车辆减速行驶的标志。 辅助标志 附设在主标志下,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标志。
交通标线是由标画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设施,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各种路面标线、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道路边线轮廓标等构成的交通设施。它可以与道路交通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按施工工艺分两类:冷涂和热熔(热熔根据其效果又有反光和不反光之分),冷涂只要用于地下停车场的车位线和其他摩擦较小的地方,而热熔反光标线都用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车流量大的区域。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GB5768-1999)的规定,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标线分为:指示标线、禁止标线和警告标线3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