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叉口上无法实现交通分离的地方,用来在时间上给交通流分配通行权的交通指挥措施。交通信号的作用是科学分配道路上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有秩序地顺利通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1914年交通信号灯已从煤气进化为电气,这与现代的交通信号灯已经没有多少差距,除了信号灯本身,美国人还完善了信号控制系统。
中国早的红绿灯出现在上海的英租界。有资料显示,早在1923年,上海公共租界开始在部分十字路口使用机械装置指示车辆停止和前进,该年4月13日,南京路两个重要十字路口,安装红绿灯交通信号装置。
道路施工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和行人注意。共有26种。其中,道路施工区标志共有20种,用以通告高速公路及一般道路交通阻断、绕行等情况。设在道路施工、养护等路段前适当位置。
辅助标志是在主标志无法完整表达或指示其内容时,为维护行车与交通畅通而设置的标志,为白底、黑字、黑边框,形状为长方形,附设在主标志下,起辅助说明作用。
人行横道信号灯
由内有红色行人站立图案和内有绿色行人行走图案组成的一组信号灯,指导行人通行。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