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线是由标画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设施,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各种路面标线、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道路边线轮廓标等构成的交通设施。它可以与道路交通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GB5768-1999)的规定,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标线分为:指示标线、禁止标线和警告标线3类。
指示标线
是指示车行道、行驶方向、路面边缘、人行横道等设施的标线。
1)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
用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表示在保证的原则下,准许车辆跨越超车。通常指示机动车驾驶人靠右行驶。线为黄色虚线。
禁止超车线
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用以划分上、下行方向各有两条或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而没有设置中央分隔带的道路。
1)中心黄色双实线
2)中心黄色虚实线
3)三车道标线
4)禁止变换车道线
(2)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线:表示禁止在路边停车的标线。
1)禁止路边长时停放车辆
2)禁止路边临时或长时停放车辆线
网状线
用以告示驾驶人禁止在该交叉路口临时停车。
9、中心圈
用以区分车辆大、小转弯车辆不得压线行驶。
10、专用车道线
用以指示于某车种行驶的专用车道,其他车辆、行人不得进入。
11、禁止掉头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