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分类:
(1)交通信号灯按颜色分为红灯、绿灯、黄灯;
(2)按功用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箭头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和铁路平交道口信号灯。
闪光警告信号灯
持续闪烁的黄灯为闪光警告信号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后通行。
道路与铁路平交道口信号灯: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一个红灯亮时,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交通标志
用图案、符号、数字和文字对交通进行导向、限制、警告或者指示的交通设施。
一般设置在路侧或道路上方,体现了交通法规的效力。有利于调节交通流量、疏导交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预示道路状况,减少交通事故;节省能源,降低公害,美化路容。
道路施工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和行人注意。共有26种。其中,道路施工区标志共有20种,用以通告高速公路及一般道路交通阻断、绕行等情况。设在道路施工、养护等路段前适当位置。
辅助标志是在主标志无法完整表达或指示其内容时,为维护行车与交通畅通而设置的标志,为白底、黑字、黑边框,形状为长方形,附设在主标志下,起辅助说明作用。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后通过。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是设置在道路与铁路相交路口的两个或一个红色信号灯,用于指导车辆和行人通行。
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