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线是由标画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设施,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各种路面标线、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道路边线轮廓标等构成的交通设施。它可以与道路交通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
(1)实行分道行驶。(2)渠化平交路口交通。(3)告示交通控制指令。(4)预告道路状况。(5)执法依据
按施工工艺分两类:冷涂和热熔(热熔根据其效果又有反光和不反光之分),冷涂只要用于地下停车场的车位线和其他摩擦较小的地方,而热熔反光标线都用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车流量大的区域。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GB5768-1999)的规定,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标线分为:指示标线、禁止标线和警告标线3类。
指示标线
是指示车行道、行驶方向、路面边缘、人行横道等设施的标线。
1)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
用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表示在保证的原则下,准许车辆跨越超车。通常指示机动车驾驶人靠右行驶。线为黄色虚线。
港湾式停靠站标线
表示公共客车通过专门的分离引道和停靠位置。
11)收费岛标线
表示收费岛的位置,为驶入收费车道的车辆提供清晰的标记。
12)导向箭头
表示车辆的行驶方向。主要用于交叉道口的导向车道内、出口匝道附近及对渠化交通的引导。
13)路面文字标线
是利用路面文字,指示或限制车辆行驶的标记。
(1)速度
(2)大型车
(3)小型车
(4)超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