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的起源可追溯到19世纪初的英国。那时,在英国的约克城,着红装的女人表示“已婚”,而着绿装的女人则是“未婚”。当时,伦敦议会大厦前经常发生马车轧人的事故。受红绿装启发,英国机械师德?哈特于1868年设计了红、绿两色的煤气交通信号灯,由一名手持长杆的警察通过牵动皮带来转换灯的颜色。
1968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和道路标志信号协定》对各种信号灯的含义作了规定:绿灯是通行信号,面对绿灯的车辆可以相应的直行、左转弯或右转弯,除非另一种标志禁止某一种转向。转弯车辆都必须让合法地正在路口内行驶的车辆,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更要优先通行;红灯是禁行信号,面对红灯的车辆必须在交叉路口的停车线后停车;黄灯是警告信号,面对黄灯的车辆不能越过停车线,但车辆已十分接近停车线而不能停车时可以进入交叉路口。此后,这一规定在全世界开始通用。
按交通标线的标画分类
(1)白色虚线。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或作为行车距离识别线;画于路口时,用以引导车辆行进。
(2)白色实线。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行道的边缘;画于路口时,可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
(3)黄色虚线。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画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长时在路边停放。
(4)黄色实线。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画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长时或临时在路边停放。
人行横道信号灯
由内有红色行人站立图案和内有绿色行人行走图案组成的一组信号灯,指导行人通行。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