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分类:
(1)交通信号灯按颜色分为红灯、绿灯、黄灯;
(2)按功用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箭头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和铁路平交道口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的含义: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
(1)绿灯亮。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的车辆、行人通行;遇有方向指示信号灯时,应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规定行驶。
(2)黄灯亮。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禁止车辆通行。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
机动车信号灯是由红色、黄色、绿色三个无图案圆形单位组成的一组灯,指导机动车通行。
非机动车信号灯是由红色、黄色、绿色三个内有自行车图案的圆形单位组成的一组灯,指导非机动车通行。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后通过。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是设置在道路与铁路相交路口的两个或一个红色信号灯,用于指导车辆和行人通行。
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