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维保能力参差不齐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中介机构很多就是由消防施工单位。部分维保单位为取得相应资质,千方百计凑人数,导致从事维保工作的人员多数没有取得从业资质,没有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部分建筑的物管单位虽然与消防设施维保公司签订了维保合同,但只停留在一纸合同上,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检测、维护保养。
有的社会单位虽然聘用了会操作、能维护的人员,主动参加消防部门培训,但由于经过消防培训合格的人员流动大,导致消防设施管理脱节。有的单位在进行第二次或多次内装修时,没有进行合理部局,有的甚至擅自改变内部结构,去除消防设施,破坏了整个消防设施系统,致使系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维保工作还普遍存在重维修轻保养的现象,只对出现的故障进行排查维修,而忽视平时对消防设施的常规保养。
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建筑消防设施必须落实有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保或在建筑进行消防审批时必须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合同,同时,对维保质量的监督措施不,只规定建筑主体单位对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负法律责任,未明确在消防设施维保合同有效期内消防设施运行不到位,如何追究维保单位的法律责任。
验收;消防工程做完后,就得申请验收;网上申报抽中的,有2个选项:
1、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前来现场验收;根据实际情况,有可能不到现场验收,根据项目的特殊性决定;
2、验收未抽中的,必须提供以上所有相关消防设计资料,而且图文与实际施工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