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服务,范围是是非常大的,不单单是您心中想的办理营业执照。它还涵盖很多,其中包括:公司注册,公司变更,法人变更,刻章,大额垫资等等!全部通通包括在内,工商注册的一般情况下就是公司新设立,在公司刚刚成立之初设立的公司,包括:公司执照,刻章,税务通通搞定。代办公司基本都会将以下几个问题通通给您解决,当然,您需要支付不同的费用。项目少,难度小,需要花费的费用就少一些,如果,想办理的公司比较复杂,这样就需要支付比较高的费用。
上海市中级人民(2010)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1302号书(二审),本案刊载于《人民·案例》2014年第6期。)中公布的裁判要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应当依法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履行清算义务,不能以其不是实际控制人或者未实际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为由,免除清算义务。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股东能够证明公司已经发生亏损,且即使按期进行清算,也不存在或者仅存在部分剩余财产,则股东应在仅存的剩余财产范围内对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而不是只要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就必然需要否认公人人格,责任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规则否认公司独立法人人格后,应当对承担的股东限于事实上公律人格、实际参加公司经营管理的股东。
于法有据,应予支持。经审理后查明装饰公司在为100万元,实缴70万元,并于验资完成后当天将60万元转出,后一直未补足出资,截止2014年12月21日公司出资账户余额为14.86元,截止2014年9月21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的账户余额为零。基于上述事实,依照《公》第20条的规定,否定装饰公人人格,判令装饰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规则明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仍以公司名义进行交易,导致不知情相对人利益受到损失,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2011)浙湖商终字第377号书(二审),经审理后指出:明知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实际经营人员不该信息,仍以该法人名义经营,导致不知情交易相对人利益损失的,应承担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