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制定的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根据《新版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注: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类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八、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九、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十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1月6日通过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