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享受优惠待遇而接受证书的成员国为:智利
智利原产地证FORM F办理流程
二.智利产地证(Form F)格式(下载)
三.代办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需资料
①货物还没开船做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需要提供:装箱单(PACKING LIST)跟发票(INVOICE)资料
②货已上船需做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需要提供:提单复印件(B/L)资料
备注: 如已开船7天之后了,那属于后发证,价格和资料都有所变化,提供资料如:
① 提单正本复印件 ② 报关单正本复印件
四.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签发的机构
1.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是由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在我国,只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称商检局)是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官方机构.商检局是英文翻译为(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本公司所申办的产地证全部由官方机构签发,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查验真伪。
我司产地证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确定所需要的产地证办理的类型。
2、下载产地证对应模板,根据产地证模板的要求填好资料信息。
3、将按要求填制好的产地证模板发送到公司
4、按照客户的资料我司发出产地证的确认件,请核对资料信息的准确性,并做出明确修改标识。
5、我司会邮寄产地证同时注意查收
智利原产地证FORMF填制要求:
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自2006年10月1日起签发,采用专用格式,一正二副,证书用英文填制,每份证书应注明其发证单位的单独编号。证书共15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
证书号:应在证书右上角按照相应规定填上证书编号。
第1栏:注明出口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包括国家)。
第2栏:注明生产商合法的全称、地址(包括国家)。如果证书包含一个以上生产商的商品,应该列出其他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包括国家)。如果出口人或生产商希望对该信息予以保密,可以填写“应要求提供给主管政府机构(Available to competent governmental authority upon request)”。如果生产商和出口人相同,应填写“同上(SAME)”。如果不知道生产商,可填写“不知道(UNKNOWN)”。
第3栏:注明收货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包括国家)。
第4栏:注明运输方式和路线,并详细说明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货港和卸货港。
第5栏:由进口方的海关当局在该栏简要说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待遇。
第6栏:如有要求,该栏可注明客户订单编号、信用证编号等。如果发票由非成员方经营者出具,应在此栏填写原产国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及国家。
第7栏:注明项目编号,但不得超过20项,超过20项的部分须另外签发证书。
第8栏:注明包装上的运输唛头及编号。
第9栏:注明包装数量及种类,并列明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以便查验的海关官员可以识别,并使其能与发票上的货名及HS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如果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货物描述结束后,应在后面添加“***”或“\”(截止符)。
第10栏:所指的进口国HS编码,应对应第9栏中的货物名称相应的国际协调统一的6位HS编码。
第11栏:若货物符合原产地规则,出口人必须按照下表中规定的格式,在本证书第十一栏中注明其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
第12栏:该栏应注明毛重的公斤数,其他按惯例能准确表明数量的计量单=位,如体积、件数等也可用于该栏。
第13栏:应注明发票号、发票日期及发票价值,发票金额填写FOB价值。
第14栏:该栏必须由出口人填写,签名、签署日期和加盖印章。
第15栏:该栏必须由签证机构经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名、签署日期并加盖签证印章,并应填写签证机构的电话号码、传真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