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由泡沫液罐、泡沫消防泵、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管道及储罐上设置的固定空气泡沫产生器组成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冷却喷淋给水系统
由消防水池(罐)、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网及储罐上设置的固定冷却水喷淋装置组成的消防冷却给水系统。
固定烟雾灭火装置
以烟雾灭火剂在烟雾灭火器内进行燃烧反映,产生出烟雾灭火气体,喷射到储罐内自动地扑救初起火灾的灭火系统。
固定干粉灭火装置
安装在特定部位,由干粉供应源、输送管路、喷放器件、探测控制器件等组成的固定灭火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用于探测初起火灾并发出警报,以便采取响应措施的系统;主要由探测器、控制和指示设备、火灾警报装置、自动消防设备控制装置等。
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在火灾情况下,能自动启动喷头洒水灭火的灭火系统;主要由喷头、、报警控制阀门、附件和配件、报警控制装置等。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200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95(2001年修订版)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根据公安部《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为保证大楼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大楼的人身和财产,依靠现有的高科技联网平台,拟制定该大楼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服务方案如下:
一、 消防设施维护、维修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维修范围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气体灭火系统;
4、消火栓系统;
5、消防联动设备的维护维修负责到消防联动设备的接口;
6、消防报警线路和消防联动线路及消防联动电源线路、管路出现问题包括短路、断路。
消防系统中各子系统的服务范围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 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
b.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c. 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