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4年底,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约含700万台主要产品设备。其中,被要求强制进行上牌的车型类别仅包含混凝土搅拌输送车、混凝土泵车、轮式起重车等,共计约90万台。除此外其余工程机械设备均无上牌强制明文规定。其余均为非道路用工程机械,没有强制要求上牌。
由于工程机械产品作业环境复杂,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加之作业强度大,因此,对于设备具有较高的要求。除此外,现如今行业内不断涌现出一大批海外二手机械设备,在对于海外二手设备的市场流入,目前我国仍缺乏相关制度约束。因此,加强海外设备的流入管理是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现阶段的首要任务。
办理程序
(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
(2)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
(3)报废汽车凭《机动车报废证明》处理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证明》。
(4)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5)报废汽车对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报废汽车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总成”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下的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转向器、车架。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
这18大类产品,包括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工程起重机械,工业车辆,压实机械,桩工机械,混凝土机械,钢筋及预应力机械,装修机械,凿岩机械,气动工具,铁路路线机械,军用工程机械,电梯与扶梯,工程机械专用零部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