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绿地,特别是城市中心地区新建公共绿地,总体上要以乔木为骨干多层次进行配置,尽可能在单位面积内增加绿量,局部可设置适当的开敞空间。乔灌木在绿地中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在70%其余为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
在规划绿地设置的城市绿化广场,绿地应在60%以上,其中乔灌木种植比例应符合公共绿地的指标要求。铺装场地也要从本市气候条件和游憩功能的实际需要出发,形成部分林荫覆盖的空间,种植遮荫乔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正常生长。
城市重点地段绿地(指城市重要干道、重要地区的道路两侧及建筑前庭绿地和大型公共建筑群的环境绿地等)、居住区及其它附属绿地等,在植物配置上各有特定要求,但总体上仍应坚持以乔木为主的原则。在乔灌木和非林下草坪、地被地被植物的种植面积比例上。可参照对公共绿地的要求执行。
松土除草一般同时进行,一般情况下,散生与列植幼树,一年松土除草2~3次。次在盛夏到来之前,第二、三次在立秋以后;松土除草的范围可在树盘以内,但应逐年扩盘;松土的深度视树木根系的深浅而定,通常在6~10cm的深度内,并应遵循靠近树干基部时浅、远离树干基部时深的原则。大树每年可在盛夏到来之前松土除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