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要提供技术交底书给专利代理人,按照专利法规定要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内容写成完整而详细的说明书,其内容公开的充分程度要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依照说明书能够实现为准。并要提供以下资料:
(1) 名称;
(2) 所属技术领域;
(3) 就申请人所知,写明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且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4) 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
(5) 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并且能够达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
(6) 发明或实用新型与背景技术相比具有的有交往效果;
(7) 提供附图;
(8) 对照附图详细描述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方式。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提供样品或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