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书面检验合同(一式三份)、与防爆有关的图纸(两份)、产品企业标准/技术条件(两份)、产品使用说明书(两份)、产品出厂试验报告(原件)、产品质量保证文件(如果有,复印件)、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样品(如为n型或浇封型,需3~5台样品,浇封型的还需另提供未浇封前的部件;有透明件的需提供玻璃3块;委托表面电阻试验的需提供样块≥150×60×3mm;特殊的拆装工具)。
关于取证时间说明:
图纸、样品齐全,且都符合标准规定,没有特殊复杂试验,一般为一个月。
关于取证费用说明:
根据产品的防爆标志、产品复杂程度、大小、有无复杂试验项目、考虑代表型号。
业务涉及范围:
1、防爆合格证检验:国内各类防爆电气产品检验、颁发防爆合格证;各类进口防爆电气产品检验、颁发防爆合格证;
2、生产许可证检验:承担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防爆电气审查部抽样产品检验。
3、标志:受安标国家矿用产品标志中心委托对各类防爆电气产品进行技术资料审查和样机检验工作。
4、认证服务:ATEX(欧洲防爆)认证;CE认证;UL认证;FM认证;PTB认证;NEMKO认证;LCIE认证;TESTSAFE认证;baseEFA认证;DNV认证;KEMA认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美国电机认证;ISO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5、与以下国际实验室相互认可检验报告:UL(美国)、PTB(德国)、NEMKO(挪威)、FM(美国)、TestSafe(澳大利亚)、LCIE(法国)、CCVE(俄罗斯)、DNV(挪威船级社)、KEMA(荷兰)等。
6、其他:防爆电气产品国家监督抽查检验;地方质检局防爆电气监督抽查检验;电动机能效标识检验等。
防爆认证证书到期复查程序
1. 制造厂在防爆合格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应提供一份关于“防爆合格证”按期复查、复检申请公函,函中注明原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防爆合格证编号、取证日期及现产品改动部分说明。
2. CQST复查原产品图纸、技术文件是否有改动部分。并对改动部分重新审查备案(图纸、技术文件改动部分的资料送审时一式两份)。
3. 复查原产品图纸、技术文件中的遗留问题及因标准修订产生的问题并进行纠正。
4. 制造厂应提供现生产样机进行防爆性能复检,其样机应符合现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要求,并交纳复查和检验费用。
5. 根据制造厂要求,系列产品可下厂进行服务。
6. 复查、复检合格后,办理换发防爆合格证。办复查合格证是从原合格证到期时间算起五年,复查时间拖后则相应缩短复查证的有效期,到期超过1年者则应按新送产品进行全套防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