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乳制品进口报关代理,报检、备案、商检、物流、结算一站式解决方案,全球门到门服务,缩短50%通关关时间。十多年进口报关代理经验,效率高,专业专注为您服务,欢迎来电咨询、上门洽谈。
一、进口乳制品的检验检疫流程图
①境外乳制品生产企业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申请生产商注册,境外乳制品出口商或代理商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备案→→
②进口乳制品进口商备案→→
③办理进境检疫审批→→
④正式报检并进行检验检疫工作,包括标签是否符合要求→→
⑤在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制定或认可的监督场所存放→→
⑥检验检疫合格的获批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⑦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进行退运或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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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口乳制品报关报检资料
1. 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凭证。
2. 出口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
3. 进口的乳制品,应提供相应食品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进口,指境外生产企业、产品名称、配方、境外出口商、境内进口商等资料完全相同的乳制品,从同一口岸第/一次进口。
4. 非进口的乳制品,应提供进口检测报告的影印本以及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检测报告。
5. 进口乳制品卫生项目(包括致病菌、毒/素、污染物、重金属、非/法添加物)不合格,再次进口时,应提供相应食品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连续5批次未发现卫生项目不合格,再次进口时提供相应食品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影印本和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检测报告。
6. 进口预包装乳制品的,应提供原文标签样本、原文标签中文翻译件、中文标签样本等资料。
7. 进口需要检疫审批的乳制品,应提供进境动植检疫许可证。
8. 进口尚无食品国/家标准的乳制品,应提供中国内地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
9. 标注获得奖项、荣誉、认证标志等内容的,应提供经外交途径确认的有关证明。
10. 进口预包装乳制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食品国/家标准。
进口乳制品注意事项:
进口的预包装乳制品报检之后,进口乳制品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应在国/家质检总局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管理系统录入标签的相关资料,并提交给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机构审核中文标签合格后在系统中予以备案,并将备案号告知进口商。同一款食品再次进口时,仅需提供标签备案号和中外文标签样本。
进口乳制品在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监管场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进口乳制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使用。
进口乳制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中应当列明产品名称、品牌、出口国/家或者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保质期等资料。
进口乳制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
进口乳制品销毁或者退运前,进口乳制品进口商应当将不合格乳制品自行封存,单独存放于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擅自调离。进口商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销毁,并将销毁情况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乳制品包括液体乳(巴氏乳、乳、调制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等)。
第1类是液体乳类。主要包括奶、奶、酸奶等。
第二类是乳粉类。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婴幼儿乳粉和其他配方乳粉。
第三类是炼乳类。
第四类是乳脂肪类。包括打蛋糕用的稀奶油、常见的配面包吃的奶油等。
第五类是干酪类。
第六类是乳冰淇淋类。
第七类是其他乳制品类。主要包括干酪素、乳糖、奶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