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适合全类注册?
①有经济能力的“壕企”。不管规模大小,只要资产支撑得住眼光,就愿意花钱也花得起钱做全类保护;
②有实力的,受公众关注程度高的企业。比如互联网时代带来了很多高科技型企业的高速发展。像手机行业内迅速崛起的几家国产品牌,因为短期内受到极大关注,所以商标被抢注的情况就很多。这种情况下,企业为了维护统一的形象,就有必要进行全类别注册;
③有长远规划的大中型企业。这类企业比一般微小企业有更长远的品牌观念,因此除了具备经济实力,还对企业的品牌规划与建设非常上心,对市场有强警觉心和高敏锐度,建立有自己的商标保护制度,设有专人管理,自然可以在商标全类保护上进行投资;
④该商标是一个臆造词汇,显著性较强。出于保护创意的想法,不想自己之外其他任何人使用自己的原创创意,也可以考虑进行全类保护;
⑤该商标是一个原创的、显著性较强的美术作品。为了保护自己的创作心血,全类保护当然也是可以考虑的,当然,一般这样的作品,都会建议同时通过著作权进行保护。
总而言之
商标全类注册并非一种未经思考的行为或者某些人认为的“商标代理机构圈钱大法”。
它能够被很多企业接受并实行,自然有其存在的意义。毕竟在这个同质化越老越严重的市场商,增强品牌商标凝聚力,突出品牌显著性,增强防御力,防止自己的商标权和品牌价值被淡化,这些是很多企业都要考虑的现实。
当然了,商标全类注册不管是注册成本还是管理成本都对经济实力有所要求,出于经济因素对全类注册存有“畏难情绪”的微小企业,谨慎考虑也是很应该的。
不过在此还是建议,必要的一些防御性多类别注册还是不要省,因为无论是多类注册还是全类注册,说到底不过是为了更好地“保护”。
据了解,商标保护的作用在于使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使用权人的商标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告知他人不要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追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份子的相关责任。保证广大的消费者能够通过商标区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同时,限度的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