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限要求
⒈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
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⒉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
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⒊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
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
级)。
⒋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⒌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
级).
若满足以上条件,所在单位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组织评审时,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如材料多可以分成2册):
⑴材料目录;
⑵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⑷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⑸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附表5)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附表)1份;
⑹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属于免试对象的提供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⑺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⑻《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附表)1份;
⑼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1套;
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相应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所学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可按湘人发〔2001〕55号文件规定,直接认定相应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广大参考人员和相关单位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市州建设和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实施,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试的性与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