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考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化妆品行业的化妆品配方工作者;根据市场需求,使用符合化妆品标准的日用化工原料,进行化妆品配方设计的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设计符合要求的各种形态和功能的化妆品
2>对所使用的原
料进行评价和筛选
3>使用仪器设备制作化妆品样品,并确定工艺;
4>根据产品品质评价结果、行业动态及时调整和更新化妆品配方,保障性。
2、证书用途:
是相关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资格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员工及确定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技能水平评价的有效证件。证书亦可作为享受各地积分入户、人才引进以及发放补贴等相应政策支持的有效凭证,拥有配方师证书在求职中的机会和发展空间将更为广阔。
3、报考等级:
初级化妆品配方师(五级)、中级化妆品配方师(四级)、高级化妆品配方师(三级)、化妆品配方技师(二级)、化妆品配方高级技师(一级),由国家人社部统一颁发,无须年审,终身有效;联网可查,全国通用。
4、报名方式:
培训时间及地点:各省会城市每月循环定期开班,常年接受报名,敬请垂询。
授课方式:周六、日上课+考试 详情咨询 文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