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内地下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采用深井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两相邻降水井的中间部位;当采用轻型井点、喷射井点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周边拐角处,监测点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 2 水位监测管的埋置深度(管底标高)应在设计水位之下3~5m。对于需要降低承压水水位的基坑工程,水位监测管埋置深度应满足降水设计要求。 3 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被保护对象(如建筑物、地下管线等)周边或在两者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20~50m。相邻建(构)筑物、重要的地下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应布置水位监测点;如有止水帷幕,宜布置在止水帷幕的外侧约2m处。4 回灌井点观测井应设置在回灌井点与被保护对象之间。
基坑底部隆起监测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测点宜按纵向或横向剖面布置,剖面应选择在基坑的中央、距坑底边约1/4坑底宽度处以及其他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数量不应少于2个。纵向或横向有多个监测剖面时,其间距宜为20~50m,下部宜加密。
2.同一剖面上监测点横向间距宜为10~20m,数量不宜少于3个。
3.当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时,每层应至少布设1个测点,且布置在各层土的中部。
编写监测方案前,委托方应向监测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基坑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图纸;
3.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道路、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及周边建筑物的有关资料。
监测单位编写监测方案前,应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对监测工作的要求,并进行现场踏勘,搜集、分析和利用已有资料,在基坑工程施工前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监测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值、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馈制度等。
浅坑
常见支护形式:
(1)锚拉支撑
(2)斜柱支撑
(3)连续式垂直支撑
(4)间断式水平支撑
(5)断续式水平支撑
(6)短柱横隔式支撑
(7)临时挡土墙支撑
深坑
常见支护形式:
(1)土钉墙支护
(2)钢板桩支护
(3)水泥土墙支护
(4)排桩内支撑支护
(5)排桩土层锚杆支护
(6)挡土灌注排桩或地下连续墙支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