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和特殊性规定一、一般性规定:(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 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二、特殊性规定:“市场”名称在我市登记注册的有形市场名称,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核定:1、市场主办单位应当进行企业法人登记,名称统一核定为“行政区划+字号+经营特点+ 市场+组织形式”; 2、市场的名称统一核定为“行政区划+字号+经营特点+市场”;3、企业法人开办多个市场的,应当进行分支机构登记,名称统一核定为“企业法人名称+ 序号或商号+市场”。股东(出资人)投资资格的有关规定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后,您就要开始准备登记材料了。
工商办照包括哪些服务内容工商注册包括内资企业注册和外商投资注册内资企业注册*内资有限公司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 *企业集团登记注册*集体所有(股份制)企业登记注册 *公司分支机构的登记*合伙企业登记注册 *个体工商注册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外商投资注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注册 *外商投资的贸易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 *外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加盟公司和连锁公司的区别:“连锁通常是指总店或总公司自己出钱在其他地段或城市建立新的分店,以达到商业覆盖更大化。 简单的说,连锁店之间地位是平等的,是与总店从属于同一个法人代表。 加盟则是面向社会征招有意向合作的人或企业来做同样的生意,总店不掏钱,只负责帮助指引加盟者顺利开店,收取加盟费用,并授权使用相同的品牌,统一管理,本质上等于是师傅带徒弟的关系,其实是各自经营!” 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具体来说有以下这些:1、 管理模式不同。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转让,特许者(总部)是转让方,被特许者(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许体系是通过特许者与被特许者签订特许合同形成的,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是独立的,特许者无权进行干涉。被特许者需要对特许者授予的特许权和提供的服务以某种形式支付报酬。而在直营连锁经营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经理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2、法律关系不同。在特许经营中,特许者和被特许者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的规定。而直营连锁不涉及这种合同(分店经理与总部的雇佣合同则另当别论),总部和分店之间的关系由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进行调整。3、产权构成不同。直营连锁是指同一资本所有,由总部集中管理,共同开展经营活动的高度组织化的零售企业。同一资本所有是区别直营连锁店与其他经营形式的关键,也是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本质上的差别。4、限制方式不同。特许经营通过招募独立的企业和个人扩张体系,特许者不仅需要吸引潜在的被特许者,还需选择被特许者,并为被特许者提供培训和服务;通过直营连锁扩大规模则要筹集足够的资金,配备大批的管理人员。相比之下,特许经营利用他人资产扩大市场占有率,所需资金较少,而直营连锁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5、产权构成不同。直营连锁是指同一资本所有,由总部集中管理,共同开展经营活动的高度组织化的零售企业。同一资本所有是区别直营连锁店与其他经营形式的关键,也是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本质上的差别。
记账报税有五方面内容组成。一为代建新账,二为代理记账,三为清理乱账,四为手工账改电子账,五为进出口会计业务代理及咨询。 以《会计法》为准则,为各行业企业建立全套标准的会计账簿,建立健全企业全套财务管理制度。代理记账为企业代理记账,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带税务申报,装订会计凭证,上门取送会计档案等全套会计工作。按照现代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遗留的财务问题和账簿进行重新规范调整,符合税务查账的需要。手工账改电子账主要为:将客户的手工账改为电子软件账、针对客户出纳实际情况对出纳进行财务知识基础培训、现场进行对客户出纳单据扫描与单据编码培训、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客户财务软件,实现客户日看账的需求 按照现代企业会计制度,我们为您提供代理进出口会计业务及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