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各级生产责任制和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金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5、设置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设置管理机构的文件、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8、本企业管理人员的作业人员年度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管理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明细表和复印件)
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包括塔机、龙门架、人货电梯所提供近一次安拆、装检测报告的明细表和复印件)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2、危险性较大分部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管理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3、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向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其中,第2至13项统一装订成册。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证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生产许可证。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生产许可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第四条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4)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5)管理机构:企业设置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专职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规定的文件(包括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
(6)培训及考核: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并将本年度考核情况填入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
(7)工伤保险:提供本企业人员(含合同工、临时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缴费凭证、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等复印件;
(8)塔式起重机检测记录:本企业自有塔式起重机检测的汇总表;
(9)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措施包括: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2、个人防护措施;3、检查措施。(针对本企业施工特点,对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例如由防水作业和地下管道有毒气体作业引起的职业中毒、水泥粉尘在封闭环境及电焊作业引起的尘肺等);
(10)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根据本企业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高度超过20米的大型脚手架;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吊蓝架;6.5米高的满堂红脚手架;2、深度超过1.5米的沟槽和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土方开挖施工作业(含人工扩孔桩作业);3、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安装、顶升、拆除作业;4、起重吊装作业;5、装饰工程的消防;6、地下暗挖作业;7、盾构作业;8、爆破、拆除作业;
(11)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供公司级的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突发事故的报告与应急救援的启动程序;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名单;救援的器材、设备等;
(12)在施项目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详细地理位置、项目概况、项目经理的姓名、项目经理的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开工时间、工程进度等内容。
所需材料:
一、首次申请:1.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扫描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含变更栏)彩色扫描件;3.企业生产管理制度、企业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人员生产责任制、企业有关工种技术操作规程目录;4.企业保证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当年年度资金投入计划、生产投入台帐(金额汇总、分类汇总、相关票据信息,包括票据编号、票据内容、票据金额),单次金额超过2万(含2万)元人民币的生产投入票据扫描件;5.企业设置生产管理机构文件、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文件、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命文件、生产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明细表、关于专职生产管理人员配置的管理办法;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汇总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7.企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考核记录;8.企业人员社保、工伤保险证明材料(一般为近3个月,特殊情况不能提供的需相关证明);9.企业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10.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11.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此外,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企业需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明文件(含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