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可以注册基金会吗
香港对于在香港注册公司包容度都很友好,这一点已获得广泛认知。香港公司对注册公司的名称其实是没有太多限制的。在香港法例中,基金会视作“社团”。今天腾联集团就为大家解答一下
根据《香港社团条例》(第151章) 申请注册社团/豁免注册
法例规定:任何香港基金会均须于其成立或根据第2(2B)或4条被当作成立后1个月内,以指明的表格,向香港社团事务主任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有关申请须由三名干事签署,并须包括以下详情:
1.该香港基金会的名称;
2. 该香港基金会的宗旨;
3.该香港基金会的干事的资料;
4.该香港基金会主要业务地点的地址,以及该香港基金会拥有或占用的每个处所的地址。
1.香港基金会的名称
1.申请人可递交中文或英文名称,或中英兼备。
2.香港基金会不得使用与已存在的社团的名称相同或十分相似的名称。
3.香港基金会不得使用在该基金会的真正性质、或宗旨方面,可能会误导公众的名称。
申请人可先递交名称,如有意使用的名称属此類别,社团事务处将聯络申请人。如果香港基金会名称包含英文字母缩写或中英文以外之语言,需要在申请文件上行特别注明。
2、豁免注册:如果该香港基金会纯粹为宗教、慈善、社交、康樂等聯会或其他组织而成立,那么,该香港基金会可申请豁免注册。但需注册的香港基金会。及获豁免注册的香港基金会干事,职责并没有任何分别。
3、香港基金会的宗旨:申请人应尽量详细說明香港基金会的宗旨,以便香港政府部门进行判别。申请人可列出香港基金会已举办的活动或计划举办的活动。申请人须递交以成立香港基金会的规章/ 组织章程记记录如有),或递交用以显示香港基金会宗旨或目的的文件。
4、香港基金会的主要业务地点:申请人须递交公用事业的账单(水费、电费或煤气费)、银行月结单或香港特区政府任何部门的信件, 以证明香港基金会的地址。如果香港基金会使用的地址属于另一团体(例如公司),或使用的住所并非属于任何一位职员的物业,则申请人必须提供处所业主的同意书。申请人不得以邮箱作为该香港基金会的业务地点,但可用作该香港基金会的通讯地址。
5、申请注册香港基金会需要三名干事的资料。:该香港基金会的负责人须为其中一名注册干事。余下兩名可为社团的副主席、司库、秘书,或获香港基金会委任负责处理基金会银行账户的人。申请人必须提供干事的资料,并由该干事签名。递交申请表时,需要干事的香港身份证副本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如干事并非身份证持有人),一并交到社团事务处。如果外国组织其中一名干事或成员在港居住或工作,而且在港有维持或使用办事处、业务地点或集会地点,则可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