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信中联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主营:北京化学检验工培训,北京食品检验工培训,北京食品培训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Notice: Undefined variable: by_mids in /home/web/8.net.cn/template/F6/left.php on line 11

Warning: implode(): Invalid arguments passed in /home/web/8.net.cn/template/F6/left.php on line 11
联系方式
  • 公司: 北京百信中联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万柳桥宝隆大厦1-601
  • 联系: 隋苗老师
  • 手机: 15810535345
  • 一键开店

江苏南京可以报考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证考试报名学习班

2020-10-10 11:49:02  1546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江苏南京可以报考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证考试报名学习班

各有关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和工作部署,为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食品标准宣传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发〔2014〕35号】的精神,同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规定食品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持有两名以上《食品检验工》资格证的要求,食品检验人员考核已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国家劳动法规定了从事食品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此外国家认可委在每年对认证企业的拉网式大检查中也将质检员(检验员)持证上岗作为必查内容,且每家企业检验人员数量不少于三人。为此,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北京百信中联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特举办“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班”。

一、招生对象

1、企业主管食品质量、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添加剂、农残、兽残及卫生、毒性、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

2、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学生。

二、培训内容

国家强制的食品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1.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2.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3.实际操作技能培训;4.食品检验概述;5.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按工种分);6.误差分析与处理;7.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三、报考条件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 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3) 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五、资格鉴定

初、中、高级考核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高级考核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综合评审三部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六、报名办法

提交本人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2寸蓝底照片四张(一张需要扫描版)、工作年限证明件一份,请参考人员于报名截止结束前10天将上述资料及相关费用上报至我中心。

食品检验_食品检验工培训考试取证 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证书报考中心隋老师 联系人:隋老师 电话:15810535345 办公室电话:010-57425166 QQ:1330584971 微信:1330584971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