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稀有金属方面采取的限制开采和限制出口措施外,稀有金属既然是国家的战略资源,就应该制定国家层面的战略储备体系,仅仅靠限制开采和限制出口并不利于战略资源储备的长期建设,也应该从地方政府和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比如对稀有金属的收储,一方面可以让这些资源储备起来,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产品价格,保证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企业的利润来源,只有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才能使战略资源储备从上到下得到贯彻落实。
眼下,稀有金属矿藏大都由中小企业把持,是在延缓煤炭行业滥挖滥采的路径。为改变这种开采混乱局面,国家应垄断开采权,凡是个体和民营企业开采的矿山应全部收回,这不仅能有效保护稀有金属资源,也有利于我国在国际稀有金属市场上拥有话语权和定价权。
长期以来,在稀有金属出口上,长期实现退税政策,到了2007年,我国才提高关税,但由于提高幅度不大,仍无法遏制出口的泛滥。国家今后应大幅度提高出口关税,实行配额管理,用关税这把“利器”来控制出口总量。在大幅度提高关税的同时,必须用精细化的海关征管手段,来监管稀有金属的出口贸易。
稀有金属矿产资源用途广泛,尤其是在宇航、原子能、电子、国防工业等高科技技术方面应用广泛。锂的同位素6Li是制造氢弹不可缺少的原料,在核反应堆中锂作控制棒冷却剂和传热介质,常用作飞机、火箭、潜艇的燃料等;金属铍被用作原子能反应堆的防护材料和制备中子源、高能燃料的添加剂等;铌、钽用于制造电子计算机记忆装置、超导合金制造大功率磁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