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纳税人在咨询,自己企业在疫情期间企业收入为零,可以进行零申报吗?
什么是“零申报”
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
通俗地讲,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销售额),同时也没有应纳税额的情况,称为零申报。
“零申报”有哪些情形?
自己所在公司是否可以零申报?怎么判断呢?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增值税可零申报的情形: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收入是0,一般纳税人当期没有销项税额,并且没有进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可零申报的情形:纳税人当期没有经营,进行零申报的企业。
3、其它税种可以零申报的情形:计税依据为0时。
长期零申报的风险
在零申报的情况下,公司不需要缴纳税款,但是长期零申报属于企业异常申报状态,这种情况下企业是会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而且在这种情况下还会出现税收风险。那么长期零申报具体有哪些风险呢?
一、可能会被纳入“重点关注企业”和“非正常户”行列。
二、长期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不但要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还可能存在税收风险。
1.罚款处罚
2.影响纳税信用等级
3.发票减量
4.如果长期零申报被税务机关核查到的,税务局就会采用成本费用的方式(或者其他方法)来核定纳税人的收入。
二、企业出现税务问题的处理方法:
1、企业提供税务异常情况说明和解除税务非正常状态的正当理由;
2、若未清缴,可通过申报表作废功能作废原有申报,再进行重新申报;若已清缴纳,纳税人可通过申报错误更正功能进行更正。申报错误更正后,系统会自动根据前后申报信息判断应补退金额;
(1)应补退金额为正,系统会自动产生应补差额税款,纳税人在缴款期限内通过缴款功能补交税款即可,但如果超过缴款期限,则需要到大厅缴款;
(2)应补退金额为负,即出现多缴纳税款情况,则请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流程;
(3)应补退金额为零,则系统自动进行应征数据调整,纳税人不需补交税款或者办理退抵税流程。
比如说,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这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在这项政策的执行期限内,按月纳税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从1月起之后的任一个自然月起始日开始享受;按季纳税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从1月起之后的任一个季度起始之日开始享受。如果某一般纳税人选择自2020年4月1日起开始享受这项优惠政策,此前1-3月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应当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同时,1-3月发生的应税业务可以相应开具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在4月1日以后,享受免税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就不能再开具专用发票,但可以开具税率栏标注为“免税”字样的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