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类工程师职称评定的基本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1)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
(2)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5)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论文要求(各个地区不一样,根据当地人社局规定)
3、工作能力要求
4、继续教育要求(按照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课程的学习)。
助理级职称申报条件: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