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二建培训施工管理关于合同与索赔
1、如是发包人主观:一般赔费用、利润、工期。
2、如是发包人客观:不赔利润、工期顺延、赔费用。如文物、化石
3、不可抗力:支赔偿工期。
4、涉及质量:
1)施工质量责任:谁施工谁负责,总分包连带。
2)材料质量责任:谁供货、谁采购,谁负责。
3)监理方责任:根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5.2.3条规定,监理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影响正常进行且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验合格的,增加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重新检查施工质量:合格发包人负责费用和工期,不合格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5、意外管理
1)化石、文物:工期顺延,保护措施费由发包人承担。
2)地下障碍物:工期顺延,地下障碍物处理措施由发包人承担。
3)不可抗力:工期顺延,费用自理,第三方伤亡由发包方负责。
6、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有损、无责、风险外、及时。
7、索赔费用计算
1.人工费
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按计日工费计算
停工和功效降低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计算标准在合同中约定
2.设备费
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机械台班费计算
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属于自有机械设备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机械设备从外部租赁时,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