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道石牌岭路317号2号楼205室(武汉科技大洪山校区2号门门口)

    联系:周老师

    手机:

    Q Q:739885088

    邮箱:739885088@qq.com

    微信:

    小程序

    东莞助理中高级工程师评审,诚信经营,信守承诺

    2024-12-18 07:00:01 1227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须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外语成绩通知书,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A级)达到45分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乡镇以下基层单位” 是指乡镇政府直属或直接管辖的基层单位);

    (6)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Ⅰ)级;

    1.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2.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3.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建筑企业工程师职称评审

    非公有制建筑企业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非公有制建筑领域职工待遇,弥补企业无人才评定机制,保障员工权益,帮助企业在员工职级聘用时,对所聘人员提供衡量标准,并使具备能力的人员切实得到企业及社会认可,得到与公有制企业相同社会地位。各省人事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工程师职称可评可考,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员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职称由各省、市人事主管部门进行评定,政务网站统一查询,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全国通用。

    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3519047 次     店铺编号:10890208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八方客     帅国莉    

    1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