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的内容根据交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栏目
包括:保函的编号,开立日期,各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有关交易或项目的名称,有关合同或标书的编号和订约或签发日期等。
责任条款
即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保函中承诺的责任条款,这是构成银行保函的主体。
保证金额
是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承担责任的金额,可以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以是合同有关金额的某个百分率。如果担保人可以按委托人履行合同的程度减免责任,则必须作出具体说明。
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
1、在标书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投标后,不得修改原报价、不得中途撤标;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若投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则担保银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赔时,须按保函规定履行赔款义务。
工程投标保函
保证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保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投标人中标后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履约,预付款等包含.如果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在保额内赔付招标人的损失.投标保证担保可用于设计招投标,监理招投标,分包招投标,材料及设备供应招投标等各种投标活动.
履约保函
保证人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分包商、材料设备供货商(以下称被保证人)等向业主出具履约保函,保证被保证人履行设计委托合同、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供货合同中规定的被保证人义务。
保修保函
保修保函也称质量保函。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出具保修保函,保证在工程保修期(亦称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将按照保修合同的约定负责维修。保修担保可含在履约担保之内,也可单独出具,在工程完成后以保修保函替换履约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