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适用范围:1、适用于所有公开招标、议标时,业主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情况。2、招标人为避免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改标、撤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3、投标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
工程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人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履约保证金的具体比例或数额,只是规定其金额应以保证招标人在中标人违约时得到足够的补偿为限。但一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此有所规定,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履约保证金金额一般为中标合同价的10%以内,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在此之前出台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只笼统规定了“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而没有规定具体金额比例。
尽量采取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有多种形式,法律法规对此并未具体限制。目前,在怕麻烦、避风险的心理作用下,各地以货币资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比较普遍,使用银行保函者较少,而采用履约担保书、同业担保等形式的更是微乎其微。笔者认为,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应当以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为主,这样既能达到促使供应商履行合同、规避采购风险的目的,又能尽量少占用供应商资金,降低供应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