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点 解决交易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银行凭借其自身良好的信誉介入交易充当担保人,为当事人提供担保,促进交易的顺利执行。 合同义务履行的保证,保证合约的正常履行。 合同价款的支付保证作用。保证货款的及时支付,在商品贸易中与信用证作用相似。 使用范围广,不仅可以用于商品贸易,还可以用于工程项目等。
产品功能
保证合同义务的正常履行,保证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完好;解决合同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减少资金占压。
申请条件
1.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4.具有从事相应业务的资质(如对外承包资质、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等);
5.在我行有授信额度或缴纳足额保证金或提供我行可接受的足额但保。
1.保函修改:根据被担保人和受益人的需要修改保函条款,如延长保函效期等。
2.保函付款/赔付:在保函效期内一旦发生受益人索赔的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经担保行审核索赔单据并确认与保函索赔条款的要求相符后即履行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