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系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
应建立保证金制度和担保、抵押制度,保证金不低于票面的30%以促进企业到期能够足额付款。
现在,多数企业都在银行加贴保贴函,建立健全承兑汇票保证金制度。这样无论是到期承兑还是未到期贴现,都多了更广的流通渠道和转现的可能。
为广大社会投资者搭建了公平投资的渠道和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通过对民间借贷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和改善,调动起了全民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我国普惠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注入了充足的动力。
银行承兑汇票实际上就是由银行向承兑人授信的一种银行信贷,且企业无法彻底摆脱对银行信用依赖的汇票。由于商业银行在为企业提供银行授信额度时,经常出现不了解银行承兑汇票异地承兑人信用的情况,所以,其一般不会为企业提供跨省票据承兑授信或贴现的业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范围。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电子商票合理利用承兑人、出票人或其持票人的商业信用,为投资者提供了与持票企业之间直接交易的平台和机会,交易双方既不用在银行归口办理出票业务,也不必向银行缴纳相应的收付费和保证金,减轻了持票人承兑、贴现时的顾虑,限度地降低了企业对银行信用的依赖,确保了企业发展的独立性与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