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位于欧洲中部,东界奥地利、列支敦士登,南邻意大利,西接法国,北连瑞士,自然风景优美。世界银行在对全世界120个国家进行调查后得出结论:瑞士是世界上富的国家,人均财富为81.7万瑞郎。瑞士金融业的发达程度居全球首位,根据世界银行的排名,瑞士之后,相继是丹麦、瑞典、美国、瑞士、日本、奥地利、挪威、法国、比利时和卢森堡。瑞士是联邦制国家,各州为主权州,有自己的宪法。联邦委员会是国家行政机构,奉行积极的中立外交政策,社会及政治及其稳定。
一、瑞士商标注册概要
1、瑞士的部商标法颁布于1890年9月26日。1993年4月1日该商标法经瑞士议会批准修订。1995年5月该法经再次修订,并于1995年7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瑞士新商标法较之原法有很多重要的改动,主要有:注册保护期限由原来的20年改为10年;增加了商标注册公告后的异议程序;商标权利的认定由原来使用在先,改成注册在先;以及接受服务商标注册等。
2、瑞士商标法属于大陆法系。该法对商标的保护采取注册在先的原则。
3、瑞士接受对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或保证商标的注册申请。
4、瑞士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5、瑞士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尼斯协定》、《商标法条约》的成员国,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于1892年7月15日加入马德里协定书,1997年5月1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CH。
二、瑞士商标注册所需资料
1、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 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
件1份;
2、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3、电子版商标标样;
4、商品名称和类别。
三、瑞士商标注册流程
1、申请人资格:瑞士法律规定,仟何希望在商业活动中使其商品或服务区别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的人均可
以向瑞士专利局提出申请注册商标。联邦法律还规定,在瑞士没有营业所的申请人只有在其设有营业所的国
家接受瑞士的商标或服务商标并且予以和其本国的商标相同的待遇时才依法在瑞士申请商标保护。
2、申请流程: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
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
标法的禁用条款。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
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3)商标公告: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瑞士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
公告日3 个月为异议期。
(4)注册核准: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
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大概需要4-6个月。
3、瑞士商标有效期:从申请日起算10 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6个月申
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
四、瑞士商标注册时间
1、回执时间需:2-3周
2、公告异议时间:3个月
3、注册时间:4-6月,有效期: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