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资料员,是负责工程项目的资料档案管理、计划、统计管理及内业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资料员需要通过统一的资料员考试,取得资料员职业资格证才能去相关部门正式执业。
A类人员,即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工作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总监等人员。
三类人员包括: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工作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是指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生产管理人员 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生产管理人员。既企业专职员C1和施工现场专职员C2。